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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實施!深圳市修訂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 2023-05-09 |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s://new.qq.com/rain/a/20230506A086KL00" 近日,《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條例》共五章,分別為總則、市容和環境衛生主體責任、市容管理、環境衛生管理、附則,共七十二條。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九十五號 《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3年4月26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23年4月28日?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1999年6月30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2003年6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一次修訂根據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股份合作公司條例〉等三項特區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1年8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根據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等四十五項法規的決定》第五次修正?2023年4月26日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市容和環境衛生主體責任 第三章市容管理 第一節道路容貌 第二節建筑物容貌 第三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 第四節城市照明 第四章環境衛生管理 第一節公共環境衛生 第二節垃圾投放、清掃、收運、處理 第三節環境衛生設施設置 第五章?附?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保障城市整潔、優美、安全、文明,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深圳經濟特區內的市容 關鍵字標籤:台北廢棄物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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